中国法院批准莱特币,但不批准将其用作法定货币

中国法院批准莱特币,但不批准将其用作法定货币


© Reuters 中国法院批准莱特币,但不批准将其用作法定货币
  • 中国法院裁定其公民可以进行加密交易,但不得将其用作法定货币。
  • 法官强调没有禁止将其视为非法资产的规则。
  • 中国法院近期对数字资产的处理和交易做出了不一致的裁决。

尽管国家禁止数字资产服务,但中国法院已裁定其人民可以继续交易加密货币。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规定,感兴趣的投资者只能将加密货币作为虚拟资产进行交易,而不能作为一种法定货币进行交易。

该决定是在涉及莱特币(LTC)贷款的案件中做出的,该贷款承诺以其他数字货币支付利息。 根据案情,2015年,加密货币投资人翟文杰借给好友丁浩50,000莱特。被告丁浩驳斥了翟文杰关于丁浩同意每月支付1000莱特利息的说法。

主审法官强调,尽管法院承认中国目前对加密货币交易的限制,但 LTC 不能被承认为一种货币。 法院声称,任何法律或金融结构都不支持 LTC,也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

法院表示:

根据真实的行政法规和案例,我国只是否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禁止其作为货币流通,但虚拟货币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

该案的法官强调,没有禁止将莱特币视为非法资产的规则。 结果,法官在发现申诉人提供的证据表明被告借用了加密货币后,命令被告归还莱特币。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国地方法院对数字资产的处理和交易做出了不一致的裁决。 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受国家法律保护。

中国法院批准莱特币但不批准其作为法定货币的帖子首先出现在硬币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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